同獻活祭(二) 潘就全
可能有肢體認為,今年的教會主題甚為「偉大」,這是基於對《獻活祭•建靈宮》的錯誤理解,以為這是非一般信徒所能承擔,而只適合那些較為「委身」的信徒。
無可否認,「活祭」是需要委身與付代價的(其實世上那有不用付代價的事物呢),但卻不是部份信徒的專利;只不過我們在習慣上的觀念未能改變,以致出現了這「美麗的偏差」而已。
當想到獻祭,我們必須從舊約中那群事奉者來理解。出埃及時,神特意安排了利未人作「被揀選的事奉者」,他們成為我們所認識的祭司。而真正執行「獻祭」的祭司,其實是有所規定的。換言之,大部份祭司的工作,不一定與獻祭有關,但他們卻在獻祭的事情上與其他祭司配搭--在神和人看來,他們都是祭司,都是事奉神的人,他們有著同等的榮耀!來到大衛時期,他更將祭司的職責具體化,例如有詩班、有聖殿工作的、更有看門的。所有的事奉者,也都是祭司,也被看為與獻祭有份的人。
當然在新約背景下,我們明白所有信徒都是祭司,都必須將祭牲獻上,這就是保羅的觀念了。在舊約,祭司獻上牛羊等祭牲。在新約,祭司獻上自己作為神所悅納的祭牲。正因這樣,有信徒就以為自己「未夠班」作為祭司,「未夠班」作為活祭(自己不能作獻祭的工作,自己也不配作獻祭的祭牲)。
弟兄姊妹,難道神真的向我們下了難題,要我們作那非我們能力所能承擔的責任嗎?我想不會!前面說過在祭司的行列中,每一個祭司都有責任,這方面不用再解說了;但在祭牲的層面,不要忘記舊約時祂也安排了不少種類的「祭牲」,有牛、羊、鴿子,甚至是不用錢買的雀鳥。這就告訴了我們,祂所喜悅的不單是牛羊,祂也喜悅其他的祭牲──只要真誠地獻上,以利色列人總有機會。這應用在我們今天的信仰生活中,就是讓我們明白,「活祭」是我們所能(應)獻的,只要我們甘心樂意,祂必給我們有機會──不論年長年幼,初信或信主長久,總有機會。
最近閱讀腓立比書,可以讓我們更理解「獻活祭、建靈宮」的意義。『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、總要存這樣的心.若在甚麼事上、存別樣的心、 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;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、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。』(腓3:15-16)
弟兄姊妹,只要我們讓神帶領,就是你認為自己所獻的微不足道,但祂己看為是「最美的祭」了。